福能东方最新公告:收到佛山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来源:证券之星原创 发布:2021-11-11 18:09:17
福能东方公告,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仙游宏源投资有限公司、华懋集团(萨摩亚)有限公司等向公司退回保证金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近日,公司收到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06民初213号】。

  福能东方2021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0.43亿元,同比上升112.66%;归母净利润1907.26万元,同比上升116.06%;扣非净利润1222.53万元,同比上升197.36%;其中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52亿元,同比下降6.3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56.56万元,同比下降207.5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67.78万元,同比下降81.63%;负债率65.0%,投资收益-1294.09万元,财务费用1733.57万元,毛利率25.25%。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1家机构给出评级,增持评级1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10.8;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福能东方(300173)好公司评级为2星,好价格评级为1星,估值综合评级为1.5星。

  公司董事长为王贵银。王贵银先生:中国籍,1981年9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贵银先生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就读于广东财经大学(本科学习);2004年8月至2006年5月在中山市港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从事财务结算工作;2006年5月至2007年8月辞职考研及等待入学;2007年9月至2009年7月在中山大学攻读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在中山大学攻读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12年6月至2012年12月在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发展部主管;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在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任投资发展部高级业务经理,佛山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佛山市节能减排服务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在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任副部长,佛山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佛山市节能减排服务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任副部长(其间:2016年3月外派国通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2016年3月至2019年12月31日担任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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