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收盘后,盐湖股份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下称“盐湖能源”)10月11日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告知函》,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
子公司已被列入僵尸企业
天眼查显示,盐湖能源成立于2012年6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系盐湖股份全资子公司。
在经营方面,盐湖能源主要负责盐湖股份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矿建设、运营。但是,金属镁一体化等项目,不仅未能按照项目设计规划达产盈利,反而侵蚀了盐湖股份依靠钾肥、锂业资源形成的利润,从而导致整个盐湖股份在前些年陷入困境。
目前,盐湖能源已退出木里矿区,停止在木里矿区的一切经营、生产、销售行为,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公告显示,盐湖股份已将盐湖能源列入僵尸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前期已经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非法所得退缴后还有赔偿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退缴3.57亿元的非法所得,根据《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告知函》及相关法律法规,盐湖能源未来还需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费用。这笔赔偿费用具体金额是难以估计的。
对此,盐湖股份相关人员表示,“盐湖能源2014年后就再无实际生产经营,这次的告知函相当于给历史遗留问题画上一个句号。”
自盐湖股份恢复上市后,公司已将主业重新聚焦在钾肥和锂矿业务,不再涉及金属镁一体化等项目。目前,盐湖股份正在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相关事件正在妥善处理中。